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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电信资费解读:工信部的进退逻辑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0日 14:03 来源:科技杂谈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过去,由于普遍没有规定适用期限,一些已经过时的套餐因为仍有用户使用,长期不能退出历史舞台,导致运营商的后台系统高度复杂,既影响了用户体验,也加大了企业的运维管理难度。

甚至由于运营商的一些短视举动,出台的一些套餐,在数年后尾大不掉,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这也不是运营商和行业主管部门希望看到的局面(比如wap20)。

而在未来,因为必须规定适用期限,这个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4、但面对未来可能的复杂市场竞争,这个政策可能仍不足够。

过去,由于政策、体制与思路限制,运营商的竞争更多集中在价格,而价格竞争基本上又体现在资费上。

但随着向民资开放,未来会有更多的可能性出现。业务与服务之间将更加全面打通,变得更加私人化、个性化、多元化,电信业务将不再是业务本身,而是有可能融入某一个细分用户群体的一个打包服务中。

比如一个老板,不再每个月掏300元购买多少电话时长、多少流量、多少业务包,而是花更多钱,但可以在某个时间段内,无限打电话、无限上网,享受私人的通信秘书服务,获得球会会籍、俱乐部会籍、获得某些人脉圈的加入资格等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电信业务的成本如何核算、资费如何定价将有更多的变量,在这个过程中,会不会有新的监管问题出现?还需要实践来验证。

5、新政策可能导致一些事后监管的难题(本条观点由知名独立分析师付亮提出,我只是转引)

(1)历史套餐退出机制,文件中再次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这表面保护用户利益,但不利于历史套餐的梳理。

(2)不采用上限管制,有什么手段保证已选旧套餐的用户,在不更换套餐的基础上,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总而言之,如果在多年后回看,这个政策或许将被视为一个转折点。至此之后,中国的通信市场将进入一个更精彩,也更残酷的新时代。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

来源:工信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决定放开各类电信业务资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二、电信企业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考虑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业务打包等多种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资费方案结构应科学合理、简单清晰,方案中需列明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等内容。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宽带等业务,电信企业进行打包销售时,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鼓励电信企业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企业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涉及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资费方案,应在执行前告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资费方案应在执行前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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