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由企业自主调节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3日 11:33 来源:南方日报
据了解,虚拟运营商是指与基础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终端用户,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企业可以租用基础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
自加入通信行业以来,各虚拟运营商的“去套餐化、自由组合套餐,套餐业务服务化”等方式设计,已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有业内人士表示,“虚拟运营商的进入打破了基础运营商对电信业务的垄断,引入了更多的竞争,可以更有力地实现市场对电信资费的调控。”
邱羽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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