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化腾、李彦宏和马云相继站上资本市场,成为聚光灯下的焦点时,低头数钱的却另有其人。根据IPO招股书,马云只占阿里巴巴8.9%股权,马化腾占到腾讯14.43%股权,上市之初,李彦宏占百度股权较多,但也只有25.8%,不足以“一手遮天”。尽管在经历“史上最大规模IPO”后马云有望一跃成为中国科技首富,但其背后的软银与雅虎无疑将获得更多账面资金。这些只出现在IPO报表中的隐形玩家,才是巨头背后的资本大赢家。
三巨头皆为外国资本打工
阿里巴巴即将登陆美股市场,再次引发公众对互联网巨头“背景”的关注。根据阿里巴巴IPO说明书,日本软银集团持有阿里巴巴34.4%股权,雅虎持有阿里巴巴22.6%股权,两个“大股东”占有阿里57%股权。“阿里巴巴每挣100块,57块给了国外资本”的言论由此而生。
事实上,不仅阿里巴巴,搅动中国互联网产业十余年的BAT三巨头(即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均为“外国资本打工者”:曾三次投资百度的美国投资基金德丰杰(DFJ)持股25.3%,为最大股东;南非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公司(MIH)则持有腾讯37.5%股权,并曾经一度持股近50%。在腾讯和百度相继上市后,DFJ和MIH也得到了丰厚收益。
不过,虽然拥有大量账面现金,但公司的控制权仍牢牢把控在几个电商大佬手中,其中备受关注和争议的就是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根据该制度,马云、蔡崇信等28位公司合伙人拥有提名大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力,借此把控阿里巴巴内部对公司的控制权。
阿里巴巴在招股说明书中的阐述,“依据公司章程,阿里巴巴集团上市后,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提名阿里巴巴过半数董事,提名董事需经股东会投数过半数支持方可生效”。此外,阿里巴巴还通过一份协议对软银和雅虎做出限制,要求二者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赞同阿里巴巴合伙人董事提名。因为软银和雅虎在互联网领域都很有地位,也有自己的想法和策略,因此阿里巴巴肯定会担心二者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与阿里巴巴如此处心积虑与投资商争夺控制权相比,腾讯在这方面要幸运得多。公开资料显示,腾讯大股东MIH的主营业务为付费电视和传统平面媒体,在业内人士看来,它一方面没有能力和意愿介入腾讯运营,另一方面,马化腾一直与MIH管理方保持良好关系,MIH方面也给予马化腾高度信任。有分析称,MIH在投资之初就放弃了所持股票的投票权,因此公司的管理权依然由马化腾和腾讯其他联合创始人掌握。
其实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国互联网企业中,比如即将在本月22日上市的京东也采用了AB股权结构,京东创始人刘强东以1:20的投票权保持着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此外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尽管“为外资打工”,但三巨头对中国互联网领域的积极影响并未因此减弱。在BAT兴起的十年间,这三家公司一直服务于中国互联网,改变中国网民的上网体验,优化中国网络环境,甚至服务中国实体经济。
千里之行始于投资伯乐
巨头之所以成为巨头,除了经商能力,融资能力也极为重要,而第一桶金往往决定企业生死。互联网企业的发家史更是业界津津乐道的八卦。
创业初期李彦宏为自己定下了100万美元的融资目标,然而半岛资本与信诚合伙公司却为其提供了120万美元的融资,这让百度的创业变得顺利了一些。2000年9月,百度收到来自DFJ、IDG等机构的1000万美元融资,尤其是DFJ连续三轮对百度进行大手笔投入,使其最终成为百度第一大股东。有媒体披露,尽管当时百度的商业模式还很模糊,但DFJ认为搜索是有价值的投资对象,用户通过搜索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非常有必要。其次,李彦宏与其团队也得到了DFJ的看好。人和产品都被青睐,得到一大笔投资也显得理所应当。
阿里巴巴作为史上最庞大的科技公司之一,其在早年间与雅虎、软银纠结而复杂的关系成为不得不挖的旧坟。业界盛传马云仅用了六分钟的自我介绍,就凭借一腔热情打动了软银董事长孙正义。但不管表面如何,经过软银团队的详细调查,阿里巴巴成为软银投资中国市场的重要落点,这也帮助阿里巴巴在当时的互联网寒冬中得到了资本庇护。雅虎在淘宝想要逆袭eBay之际伸出了友谊之手,帮助阿里巴巴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但在马云的好兄弟杨致远2012年辞去雅虎董事及其他所有职务后,阿里巴巴正在努力摆脱来自雅虎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