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201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3.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4%,是2010年的2.4倍。软件业务收入占电子信息产业比重25%,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服务化趋势突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大幅增加,全年完成5482亿元,同比增长31.9%,增速居全行业首位,占全行业收入比重18%。
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稳步提升。软件产品登记数39821件,同比增长11.5%。软件著作权登记数164349件,同比增长18.04%。研发经费2598亿元,同比增长19.5%,研发投入比(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6%。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软件业实现利润总额3830.5亿元,同比增长13.8%。从业人数为470万人,比上年增加52万人,同比增长12.4%。软件技术在工业、金融、交通、医疗、政务等领域深化应用,对社会生活和生产各个领域的支撑和带动力持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二、软件是引领信息消费的重要引擎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即将于5月29日举办。本届软博会把“软件引领信息消费,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作为主题,将展示软件产业在促进信息消费、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提升社会各行各业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最新成果,突出强调软件产业在信息消费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软件本身就是信息消费的重要内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信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消费是指居民为满足个人需求而购买的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的最终消费。其中,信息服务消费包含语音通信消费、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消费、信息内容和应用消费、软件及其他消费等四部分。2014年1~4月,软件技术服务消费(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10287亿元,同比增长21%。
其次,软件是信息消费的重要基础。目前“软件+应用+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信息消费的普遍模式,软件为信息消费提供强大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离开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所有的信息消费都难以实现。移动支付、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系统的运行,特别是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需要软件作为技术基础和支撑工具。例如,苹果的APP store已拥有超过100万的应用软件,正是由于这些丰富多彩的海量应用软件,激发了大家购买iPhone和iPad等终端产品的冲动。
最后,软件是信息消费发展的增长引擎。近年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领域所孕育的新应用、新服务和新业态,都在不断丰富信息消费的内容,为信息消费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例如,微信推出短短3年来用户已超6亿。微信本属即时通讯软件,通过提供方便快捷的微信支付功能,打通了信息消费的关键环节,衍生出包括话费充值、理财、打车、精选商店、红包、AA收款等一系列新型信息消费。软件核心技术创新将导致应用模式、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的巨大变革,突破限制信息消费增长的藩篱,使其增长更具爆发力。
三、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由大变强
(一)实施创新驱动,支持企业为主体突破核心技术
充分发挥企业对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用好“核高基”和电子发展基金,支持骨干企业在安全可靠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移动互联网软件及关键应用开发。继续推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研发课题实施及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构建移动互联网生态体系。加快智能语音产业发展和应用。继续支持自然语言理解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在移动互联网、车载信息、数字电视等消费领域的拓展应用,促进信息消费。推进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注重以服务创新带动技术创新,以重大项目应用推动云计算服务产业化。组织实施云计算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云计算服务产业化。促进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强国家战略引导,研究提出发展我国大数据的思路和措施。重点突破数据分析挖掘等关键技术,发展数据服务业,建设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