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会因为斯诺登事件就不监控了,相反,它会进一步加强监控,而且是理直气壮的。对于其他国家的IT产品,他也要进行安全审查,防止产品提供者非法控制、干扰、中断用户系统。
网络安全审查比食品安全检查还重要
法治周末:“9 11”事件后,美国出台了爱国者法案,依据该法案,包括微软、雅虎、谷歌等公司都要同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加入监听项目,美国这种法律制度的安排,是不是也意味着我国采购这些公司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本身就面临着很大的信息安全风险?
沈昌祥:的确是这样的。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出口的IT产品,都应该受到美国法律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和备案,所以他出口的东西,留有后门也好,还是留有攻击的漏洞也罢,都是明对明的。他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公开的,即为了所谓的“不能影响美国的利益,美国的核心机密不能暴露给他国”,但是给其他国家的信息安全就带来了非常大的风险和隐患。
法治周末:现在我国要推行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这也给我们审查他们的IT、网络产品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的产品是否留有后门,或者存在安全漏洞,我国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对其进行审查也将是有法可依的、合法的行为。
沈昌祥:对的,彼此应该对等的,但是我们做的比较晚了,其实我们已经很不对等了,我们吃了很多亏。联想、华为、中兴通讯的遭遇就是例证。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没有对等地处置,对我们的国家利益来说,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
不过,我们的安全审查制度并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某一个产品,只要经过评估,认为相关技术产品对我国国家安全有影响,或认为存在潜在威胁,我国有权同样运用安全审查,该阻止的阻止,该不采购就不采购。在这方面,美国就是我们学习的样板,甚至我们也可以不说理由。
法治周末:我关注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发言人并没有说安全审查制度只针对政府采购的产品,是不是意味着像电信、金融等重大领域采购的设备,以及老百姓用的信息技术设备都要经过安全审查制度的筛选?
沈昌祥:是的,因为同国家安全、司法和公共利益牵涉的不光是政府采购。大家都认识到食品安全关乎公众利益,要对其严格检查,我认为,网络产品的安全审查甚至比食品安全的检查还重要,因为信息科技产品的安全与否,不仅影响公众利益,还关涉国家安全,影响更为全面。
法治周末: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将从哪些角度来考察产品以及产品提供者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呢?
沈昌祥:首先是技术、产品本身是否安全;其次是产品提供者的资本背景,像此前美国国务院拒绝采购联想IBM的计算机,就是源于IBM的PC业务已经归属于联想,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最后是产品提供者的信誉。
法治周末:目前我们有了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这个设想,下一步需要通过什么形式来体现?是不是需要修改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或者要进行专门的立法?
沈昌祥:这个不是现在才有的设想,我们已经就此多方面征求了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
我认为可以对网络安全单独立法,最高院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也是可以走得通的。
国内信息产业将赢得机遇和空间
法治周末: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对于国内的IT行业意味着哪些挑战和机遇?
沈昌祥:我们不仅要对从国外进口的产品进行安全审查,对国内的产品也一样要进行审查。安全审查制度对我们的国企、民营企业研发IT产品、安全产品、网络产品会有一个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