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纽约客》一篇文章——《品牌忠诚度已死》,人气挺旺,主要内容是阐述在电商时代背景下,品牌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将越来越弱。由此推导出一个著名的观点:品牌无用论。
是的,我基本同意作者的观点,之前也写过一篇关于电商的文章《其实你不懂电商》全面论述电商业态对传统品牌的影响,刚刚故去的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也非常关注互联网与传统品牌之间的关系,科斯的观点非常明确,品牌也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一个顾客之所以愿意多花些钱是因为他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品牌对于这个消费者来说,也就意味着质量上省心,交易过程中也无需到处跑着看,进行商品比较,大大简化了决策购买过程。
而电商的介入则打破了这种格局,首先不用到处进行商品比较了,网页打开全部就在那里摆着呢。再则也不太担心商品的品质问题,因为一大堆评价在那里放着呢,你也无需太过担心商品的质量问题,退一步讲即便是牌子货,也不是都没问题。电商这个平台可以把崎岖不平的商品标准化,这就是电商平台最厉害之处,你甚至可以在电商平台卖残品,想想看是不是这个理儿?越是厉害的平台越是可以卖那些非标准化的参差不齐的商品。品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更加标准化而减少交易成本。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商平台是对品牌功能的取代。在这一点我们的观点是一样的,可是问题是这位作者对品牌的理解有误,品牌除了象科斯所讲的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价值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价值,总结起来可以用两个字:偏爱。
阿里的穷途末路
我们总习惯性地认为,人对品牌的关系是基于冷冰冰的利益关系,是左半脑的纯理性思考方式,如果是这样的话,电商还最终会导致品牌没有任何忠诚度。
不过事实上也是这样子的,至少在我们目前看到的电商领域就是这样,在淘宝或天猫上,同样的商品只要有人便宜一块钱,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买那个更便宜的,在当前电商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但是这种模式下的商业会好吗?这种模式鼓励抄袭、低价竞争,商品同质化在电商平台上最终的结果是谁花钱更多谁的排名就靠前,最终中小卖家们累到扑街,却让阿里把钱给赚了,平台是最大的赢家,消费者其次,卖家除了少数狂赚,更多的是艰难维持。这场电商的盛宴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满意。
所以这种模式并不完美。它只所以仍然壮大前行,是因为相比较于过去更糟糕的地面商业而呈现出巨大的取代性。更为完美的商业模式一定会在新一轮的机会中演化而出,用同样的取代性来取代阿里模式。
卖人而非卖货
这种模式就是品牌价值另一种解读?
品牌就是为了溢价,这种溢价因素里包含的不但是商品有更高的质量,还有消费者对品牌的偏爱,iphone之所以贵这么多,并不全因为它的品质好,而是因为果粉们有爱,爱乔布斯,愿意为乔帮主多花些钱。所以雷军得了乔布斯的真传,他在拼命地推销自己,讨得更多的粉丝的喜欢,试问小米手机真的比同价位的手机优越吗?尽管小米也在投入研发,但至少目前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