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未达到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福建,对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的新闻记者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将于2016年7月开始实施。
全国
网络支付新规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根据《办法》要求,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满足95%。届时未进行实名登记,支付宝、微信账户将受限。
《办法》要求,支付账户将严格实行实名管理,并按照三类支付账户分级管理。如果用户身份验证情况未达到《办法》所规定标准,会影响支付账户部分功能使用。
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顽疾,有针对性地作了回应。
新修订的“办法”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编制真实、实用的预案。
新《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第9号总局令,新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2月7日颁布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共6章4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规范新闻出版统计的有关概念。二是进一步明确设置统计机构、配置统计人员、保障统计经费的要求。三是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障。四是加强了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五是调整了有关机构的表述,完善了有关机构的职责要求。六是加强了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七是增加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加重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中消协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调查报告》,约七成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市场总体评价“不太满意”,认为国内保健食品市场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现象时有发生。《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将有从根源上管控此类事件的发生。
税总发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文件指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案源管理工作的联系与协作,建立健全国税、地税案源管理合作机制,实现涉税数据、信息和线索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税务局应当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风险推送、外部转办、稽查自选为重点,以打击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为目标,注重处理结果的分析反馈和增值使用,形成风险闭环式案源管理的新格局。
交通运输部: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将实施强制称重
为防止因集装箱超重或船舶积载不当导致船舶发生破损、断裂或沉没事故,自今年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将强制称重,以供准备船舶积载计划时使用;对于未按要求提供重量验证信息的载货集装箱,不得安排装船。这一要求的根据是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15年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I/2条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