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把蔬菜,到一辆汽车,到一家企业……“认证”二字在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然而,记者经过数月调查暗访,发现在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玩具业产品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三大领域,认证变“认钱”的“潜规则”盛行,弄虚作假走过场司空见惯,一些认证已沦为部分企业自我美化的“假面具”。(《新京报》6月16日)
过去10多年来,认证变“认钱”,给钱就能过,原本是一则“旧闻”,但却年年被曝光,年年成为新闻:一边是年年遭受媒体的口诛笔伐;一边却是,该“潜规则”年年大行其道,昂首前行……如此错乱的逻辑,着实让人看不懂。
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和相关产品认证,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只是玩玩而已。须知,认证机构虽非政府部门,却行使着行政部门的部分职责。认证变“认钱”,不仅糟蹋了认证制度,而且也干扰了市场秩序,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其社会危害不可小觑。
按理说,杜绝认证变“认钱”这种孽障并不难。比如,国务院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对认证机构违法认证可最高处罚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应该严格依法办事。谁弄虚作假,搞“证”钱交易,谁就必须退出认证市场……如此,认证变“认钱”闹剧焉能大行其道?
认证变“认钱”的“旧闻”之所以年年成新闻,我认为不外乎两个最基本的原因:一是,社会化的认证机构,与方方面面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行政主管部门对认证即“认钱”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认证和监管是脱离的。认证,可以交给市场,但政府部门却须臾不能放弃监管的职能。但现实往往是,“证”钱交易早已成为潜规则,而行政监管至今却在“沉睡”。
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遏制认证变“认钱”行为的泛滥,除了谴责不良认证结构外,关键要问罪行政监管部门:认证变“认钱”,认证还有多少公信力可言?认证沦为“证”钱交易,信马由缰市场若干年,相关监管部门该当何罪?对此,公众不仅期望有行政部门和官员被问责,而且也需要一声掷地有声的承诺:认证变“认钱”何时寿终正寝、不再成为恼人的“新闻”?(沂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