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加密后仍能删改
电脑的内置TPM安全芯片,苟先生也发现问题,根据宣传,它可以实现多重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可以对文件夹、文件进行加密。但苟先生明明加密了一个文件,但还是能在文件夹里找到该文件的名称。
经过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该电脑确实可以给文件加密,但不需要输入密码,文件夹仍可打开,还能对文件夹中的文件进行删除等操作。
另外,苟先生也怀疑,电脑并非宣传所称的那样全部为碳纤维材质制成。
记者调查
公司曾发声明 称交涉不成功
记者了解到,除苟先生外,还有多名消费者起诉索尼公司称VAIO TZ系列笔记本电脑存在虚假宣传。
事件爆出后,索尼公司曾发表声明——
消费者因笔记本电脑芯片配置、电池使用时间、加密保护等问题向索尼公司曾提出了交涉,索尼公司也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希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但是消费者仅通过一名法律代理人进行交涉,使直接解决该问题的努力受到了影响。
索尼非常遗憾地看到没能与消费者沟通的努力未取得成功,鉴于案件正在审理,仅能对电脑技术方面给予说明。索尼公司相信法庭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在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表示,需由客服人员把采访意图转达给相关的负责部门,再由相关人员和记者取得联系。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索尼(中国)的工作人员暂未与记者联系。
维权起诉
寻求和解 索尼称宣传没有夸大
2008年下半年开始,苟先生多次找索尼公司协商此事,但索尼公司就是不承认有问题。
苟先生向唐超律师求助。唐超说,索尼中国总部一位负责客服的副总裁,以及一位从上海赶过来的技术人员都和苟先生协商过。
索尼公司人员坚持认为宣传没有夸大,不同意退机。
2009年初,苟先生以索尼公司的产品宣传和实际不符、存在不诚信经营、欺诈消费者为由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索尼公司退还22676元,并赔偿一倍货款。
法院认定索尼公司存欺诈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TPM加密不能证明可以对文件夹进行加密,且宣传材料中并未就加密系统明确解释,可认定存在欺诈。
关于材质,法庭上索尼公司认可电脑“掌托”及“底座四边”不是碳纤维材质,因此可认定存在欺诈。
2011年12月19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索尼公司上诉。2012年5月,二中院裁定,发回朝阳法院重审。
朝阳法院重审后认为,宣传材料对于电池使用时间的描述为“约11.5小时”,在宣传中隐瞒了电池续航11.5小时的条件,属于欺诈。
关于材质,索尼公司认可涉案电脑掌托、底座四边、天线盖、内存盖、扩展坞盖没有采用碳纤维材料,虽然索尼公司辩称这些占整机比例很小,但宣传材料对于材质描述确有不实之处,因此可认定存在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