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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被指拿走消费者退款 不足3个月被投诉182次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6日 09:04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原标题:大众点评被指拿走消费者退款

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现,自今年元旦至3月23日,关于大众点评的投诉已有182件,远超过去年同期的54件。

昨日,市消保委公开约谈大众点评网。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称,约谈原因一是该公司元旦之后投诉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了两倍,二是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也越来越有代表性,比如未消费团购费用不退、无资质商家公然参加大众点评的团购。

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消保委提到,如果消费者团购后没实际消费,参与商家会将钱退还大众点评,而大众点评则“顺手装入自己的腰包”。面对上述指责,大众点评网方面在约谈时大多不置可否。

不足3个月被投诉182次

唐健盛表示,萌生约谈大众点评想法的直接“导火线”是今年一则北京消费者的投诉。

投诉的内容是顾客在大众点评购买了一家名为“一米阳光”的餐饮店团购券,而等消费者上门时发现该商铺已关门。事后,上海市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调查,发现“一米阳光”并没有经营餐饮的资质,其与大众点评签约的是一名韩国人。“个人怎么能在大众点评公然做团购?”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

此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来关于大众点评的投诉,发现自今年元旦至3月23日,关于大众点评的投诉已有182件,远超过去年同期的54件。“翻两倍的数据,一来说明团购、网络消费发展迅速,另外也说明大众点评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必须进一步规划其管理。”唐健盛说。

为此,市消保委昨日公开约谈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即大众点评)。在约谈函上,消保委明确指出约谈大众点评企业负责人,不过,当天出现在约谈会场的只有该企业1名法务部负责人、2名公共事务部负责人。

合同暴露不退款的秘密

在昨天的约谈现场,市消保委开门见山地指出近40%的投诉案例为退款遭拒。大众点评对于消费者未使用的团购服务,并未主动联系退款,而是以过期为由拒绝退款。

对此,大众点评法务部人员刘海泉表示,按照公司规定,除鲜活等容易过期食品及个人定制服务等,绝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如果没有发生实际消费,均可以要求退款。

然而,上述说法被大量投诉案例驳回。如不少消费者反映,团购的莫泰168酒店99元特价房等,在因故未使用时,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

大量没有消费的钱去哪里了?在场的大众点评人员均无法作答,称“不太清楚,要回去查一下”。

市消保委随后出具的一份合作商户(甲方)与大众点评(乙方)的合同给出了一种解释。合同上写着,作为乙方的大众点评网,“若乙方实际支付的总金额高于团购券代收净额时,甲方(发起团购的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团购券消费券数,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金额。”

“也就是说,这些没退的钱返还到了大众点评,成为其利润的一个来源。”唐健盛解读说。

对此,大众点评方面现场不置可否,不过,其承认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就未使用的团购券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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