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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被指拿走消费者退款 不足3个月被投诉182次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6日 09:04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大众点评约谈后致歉

昨日晚上,大众点评就消保委约谈事件发出声明称,在消保委反映的182件投诉案例中,此次约谈前已妥善处理177起,成功处理率达97%,“另外尚未成功处理的5单,我们承诺会在本月底前按新《消法》妥善处理。对于因此造成困扰的消费者,我们也表示诚挚的歉意。”

对于“退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说法,大众点评未给予反驳,但辩称约谈会上公布的结款方式,只是大众点评诸多结款方式之一。除了“事后结算”,大众点评和商家还有“事前结算”,也就是大众点评事前将费用打给商家,一旦顾客未消费,大部分损失由大众点评承担。对于这一方式,不存在多余款项纳入大众点评利润的说法。

但唐健盛表示:“解决投诉到消保委的问题并不稀奇。我们关注的是,还有那么多没有投诉到消保委的问题呢?消保委不是大众点评的售后部门,约谈只是为了督促它。”

约谈交锋

1.未消费团购款“装入腰包” VS被“黄牛”算计

具体案例:一名消费者投诉称,2月9日在大众点评上购买两张北京西站南路橡树林酒店商务房,但到酒店预约房间时被告知酒店与大众点评的合约期已于2013年底到期,于是要求大众点评退款并按法律规定双倍赔偿。但半个月过去了,只收到退款。

另一名消费者投诉称,2月要入住在大众点评上团购的酒店时,被要求周六加价,而团购协议上写明2月无需周六加价。消费者拒绝加价,但被拒绝订房。

法律依据:新《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大众点评回应:现在有一些不让退款的情况,是因为在以往的团购活动中,出现被“黄牛”算计的情况。比如,电影票的团购,挂出去没两天就销售一空,之后大量黄牛来找网站退票。

昨日,大众点评在其声明中承诺:大众点评目前98%的团购单均支持退款,另外2%不支持退款的均在页面有明确标识。在新《消法》公布之际,大众点评也已针对网站所有实物类团购推出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如果对于购买的实物类团购不满意,可拨打大众点评客服电话或者在大众点评网站通过在线客服申请随时退款或更换货品,其中退款将原路返回,3-10个工作日到账。

具体案例:参与大众点评团购的餐饮店“一米阳光”并没有餐饮资质。

此外,大众点评网页上的团购商90%没有商户真实名称和地址。以餐饮企业为例,大多团购只有店家名字,注册名及地址都没有标示。

法律依据:新《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大众点评回应:对参加团购的商家,大众点评会审核商家资质,确认商家有团购海报中所示商品。对于约谈中提到的商家,可能是针对个别新开业或证照尚在申办阶段商户采取的“特殊情况”,“管理上有疏漏,要回去查一下。”

对于公司名的标示,以餐饮为例,大多客户只知道吃饭的地方叫什么名字,如果以注册公司名为准,顾客根本不会去。不过,今后将改进,考虑将公司名和地址附在海报后面。

大众点评对于合作商户的资质有着明确的审核流程,对部分正在申请或更新过程中的商户,今后将加强审核。如果在体验团购过程中碰到任何问题,均可拨打客服热线,客服人员会第一时间解答疑问或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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