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国内各移动虚拟运营商相继发布自己的定制化服务、品牌与经营理念,虚拟运营的概念在TMT行业内外各个领域日趋火爆。先是成立了“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接着又是举行各类虚拟运营商论坛。本着对虚拟运营商的爱护和支持,众多人士就虚拟运营的未来发展趋势纷纷发表观点,其中有不少专家针对有些人把虚拟运营商描述为一个“颠覆者”、“革命者”和“狼来了”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虚拟运营商应当理性发展、合规运营,不可虚火太旺。
我认为,移动虚拟运营商应当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准确定义自身在新电信时代产业价值链中的角色,制定“应用为王、理性合规、风险可控”的战略发展目标。
移动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大于竞争
移动虚拟运营商和移动实体运营商之间是一种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一方面,移动虚拟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是从实体运营商这边租用的,这本身是一种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移动虚拟运营商的客户大量来自实体移动运营商的存量客户,所以与移动实体运营商又构成了竞争关系。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业的天然边界已经逐渐模糊,如果把移动虚拟运营商模式仅仅作为一种“移动转售”业务对待,实际是在鼓励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进行同质化竞争,这显然违背了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的初衷,不能发挥民营资本的行业创新优势,满足不了差异化应用的需要。
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中关于移动转售业务试点的目标是,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业务和服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
因此,国家应当鼓励和支持移动虚拟运营商向纵向市场开拓,因为移动虚拟运营商都会在纵向市场聚焦在一个自己擅长且热衷的领域耕耘,在某个纵向市场为其客户提供高度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并依靠这种巨大的客户粘性作为自己生存的最基本环境,为这些专属客户群提供最完整的客户体验。
移动虚拟运营商与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是一个产业价值链上下游合作的相互依存、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所谓的“颠覆性”、“革命性”和“对抗式”的竞争局面是不会出现的。由此,移动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大于竞争。
移动虚拟运营商应当走“应用为王”的发展路径
我认为,中国移动虚拟运营商的发展需要经过三个时期,即培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其中培育期大致要经过两个主要阶段才能进入成长期:
第一个阶段是“跑马圈地”,以低价和亲民的“资费套餐”模式聚集客户资源和扩大客户规模是虚拟运营商在培育期的首选策略。比如蜗牛移动的虚拟运营商品牌是一个“免”字,其核心产品是“免卡”和“免商店”。“免卡”的第一个主题产品是“999免卡”,含半年内全国移动语音免费,半年内赠送全国3个G流量等,还承诺余量两年不清零、无套餐、零月租等。总之,通过低价和实惠的策略吸引客户。
移动虚拟运营商进入市场之初,最缺乏的是品牌的号召力和实际的运营能力,所以移动虚拟运营商在这个时期大多会采取低价和实惠套餐的方式吸引客户。然而必须意识到,我国虚拟运营商的准入姗姗来迟,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发展时间窗口,在当前已处于“后电信时期”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国虚拟运营商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路劲不完全类同,其模式和价值定位必须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