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阶段是“培育粉丝”,在以低价和实惠的模式吸引大量客户的基础上培育自己的粉丝用户。我以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应用为王”的时代,如果移动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仅在电信业务上进行争夺肯定会得不偿失,所以移动虚拟运营商不应该在移动通信业务上做更多文章,而应更多关注商业模式的创新以及发展自有核心应用业务。
我觉得移动虚拟运营商的170号段将不再是普通的移动通信码号,而将成为客户选择个性化服务和差异化应用的专用识别标志。
苏州蜗牛主要业务涵盖网络游戏和数字电影等,我相信这家企业不会就电信业本身做更多的文章,一定会尽力打造“蜗牛商店”平台的应用,并结合现有优势业务,把重点放在手游以及相关服务上。
从苏宁互联公布的套餐来看,没有什么特别吸引客户的地方,大多与基础运营商的现行套餐类型一致,但其在应用层面却融入了自身特色业务。在专业服务方面,苏宁互联提供了更为专业的“工作手机”,方便合作伙伴随时随地在线查看销售、价格、库存、物流等数据,从而提高营运效率、降低成本,满足企业管理、个性化使用等多样需求。在体验服务方面,苏宁互联提供O2O融合式体验服务。目前,苏宁全面打通线上线下,实现O2O模式稳健运营,让消费者既享受到线上便利,也可以享受遍布全国1600多家门店咨询、售后等优质实体服务。此外,苏宁还可以通过建设PC网厅、手机掌厅实现7x24小时在线服务,满足用户随时随地的需求。
移动虚拟运营商倒逼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快改革步伐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虚拟运营商应当树立淡化电信业务,强化应用为王的理念,这样可以倒逼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快改革目前的商业模式和定价机制,使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
消费者最想看到电信改革所带来的红利是免费通话和免费短信。关于免费语音通话和免费短信服务已经被欧美主流运营商所广泛采用。受移动互联网和移动虚拟运营商的冲击,基础运营商传统的语音通话和短信业务已难以为继,欧美主流运营商已经开始尝试转型,更多地开始依靠流量经营,试图通过各种数据流量业务提高收入。
近期,中国移动已经决定,全面转向数据流量经营。中国电信也表示,将允许虚拟运营商自主制定和调整电信资费,并允许其正式运营后,根据市场情况经过双方协商后下调资费水平。随着移动虚拟运营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出,在激烈的后电信时代竞争环境下,三大基础运营商在不远的将来会将语音和短信业务向用户免费提供,进入真正的流量经营时代。
移动虚拟运营商应当以混合产权的模式和路径发展
鉴于虚拟运营商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而是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为其最终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因此对虚拟运营商而言,其经营风险主要来自网络资源和政策性风险。根据工信部“试点方案”,申请虚拟运营商的主体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其中民营公司是指,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
我建议虚拟运营商的产权结构应当从目前的民营产权向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转变。实际上“试点方案”中关于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已经为国有资本参股虚拟运营商形成混合产权的模式奠定了基础。虚拟运营商与实体运营商共同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权模式,将是形成中国新电信产业的重要实现方式。
移动虚拟运营商应当合规经营,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电信分类目录中一项许可电信业务,除了不涉及网络资源,其运营模式和所涉及的问题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基本相同,因此虚拟运营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和《电信服务规范》的要求和标准合规运营,提高电信服务质量,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利,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