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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否认推外贸补贴造势IPO 法律障碍尚存争议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5日 07: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陈静

阿里上市这盘大棋局,又走出了新的一步。

5月13日,阿里巴巴B2B事业群总裁吴敏芝在北京的发布会上宣布,即日起,阿里巴巴开始面向全国出口企业发放“外贸服务补贴”,企业通过“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每出口一美元,最高能获得3分钱人民币外贸服务补贴。

吴敏芝还表示,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在服务的同时积累下来的数据,不仅可以构建一个信用体系,更可以成长发展出更为完善的外贸生态圈。

“这是国内第一次由一家平台型企业提供外贸服务补贴。”5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关总监顾建兵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

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一达通”)是国内首家结合专业进出口代理和电子商务功能的中小企业进出口环节外包服务提供商。2011年1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收购了深圳一达通65%股权。

在提交招股书一周后大推“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这被业内人士解读为阿里为赴美上市造势之举。

这一分析不无道理,从招股书透露的阿里巴巴对深圳一达通的进一步收购规划中或许能看出端倪。

5月14日,阿里巴巴外贸综合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魏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阿里将全资收购深圳一达通,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时间及金额。

令人疑惑的是,此次电商版本的阿里IPO,是否已将深圳一达通或“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纳入上市资产之列?

招股书并未明确披露相关信息,顾建兵5月14日对记者回应“一切以招股书为准”,魏强也对此不置可否。

“如果一达通是打包进去的上市资产之一,那么阿里无非就是用外贸大数据给投资人更多的想象空间,画更大的饼。”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指出。

然而,造势的同时或许是“失势”。在阿里巴巴充满魔力的“外贸大数据”设想下,有相关律师指出,补贴涉及的具体措施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阿里巴巴方面发布的补贴信息及最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外贸企业通过“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完成出口,将能获得出口额 5的补贴金额。

深圳一达通官网已上线关于出口补贴的相关信息及入口,记者查阅发现,外贸企业使用一达通出口基础服务,线上自助下单“出口一美元补贴3分钱”,人工下单则“出口一美元补贴7分钱”;享受补贴的同时,还可免基础服务费(包括通关、外汇、退税费用);补贴款以现金的方式随退税款一起打到用户帐户中,出口一单,发放一单。

“我们此前的利润是一美元能挣7分钱,现在我们相当于让利了3分或2分给外贸企业。”深圳一达通总经理魏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达通原有的客户从5月13日起享受“免基础服务费”。

5月14日,记者以外贸企业身份致电深圳一达通,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所有享受补贴的企业,走账必须通过一达通平台。”

对于补贴相关细节,有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出,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出口代理服务不仅不收基础服务费,还额外提供补贴,这就相当于是倒贴钱提供服务,其服务价格显然是低于成本的,从法律规定来讲,低于成本价来提供服务,排挤竞争对手,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新立律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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