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网站上的信息,《法制日报》记者搜索到另外一家关联网站,名为“中国法制宣传网”。这家网站页面设置与“中国法制网”十分相似,连最突出的“头条聚焦”内容也一模一样。
“中国法制宣传网”上的最近一条消息发布于今年4月26日。这条发布于网站“追踪报道”栏目的消息,并非一篇新闻报道,而是一份举报材料原文,标题为“山西某县张××以权谋私贪污钱”。
与“中国法制网”的“低调”不同,“中国法制宣传网”在其网站上给出了一段简要的介绍:“中国法制宣传网(www.zgfzxc.com)由国务院法制办宣传中心主办,是我国最大的法制类门户网站之一。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为己任,以‘科学发展观’为办网指导思想,体现‘权威、高效、服务’等特点。及时报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新闻,传播法治新闻资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升人们法制理念,反映大众百姓心声,激浊扬善,针砭时弊。”
记者就此致电国务院法制办核实,该办秘书行政司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并没有“宣传中心”这一机构,也绝对和“中国法制宣传网”没有任何关系。
网站备案信息不全
按照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定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按照规定,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这被称为“备案前置审批”。
从“中国法制网”和“中国法制宣传网”所发布的内容看,其提供的服务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然而,在“中国法制网”和“中国法制宣传网”的备案信息中,“前置审批”一项均为空白,其网站上也未见登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非法法制类网站频现
今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布了多起网络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典型案件,其中的5起案件与非法网站相关,两起案件涉案网站名称中带有“法”字,分别为“聚焦中国法制网”“中国执法监督网”。
据通报,2013年8月,自称“聚焦中国法制网”记者的王某某以掌握忻州七中违规收取赞助费的稿件、视频为由对该校进行敲诈,要求忻州七中交纳7万元,承诺事后不发稿。随后,王某某委托《忻州日报》社记者郭某某到该校办公室领款。
同年10月23日,自称“中国执法监督网”记者的赵某某前往中国石油忻州分公司下属忻州市忻府区城北加油站,以该加油站存在油品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敲诈勒索。10月24日,中国石油忻州分公司副经理史某某通过电话与赵某某协商,同意花钱摆平此事。当天下午,忻州市公安局抓获收取6000元后准备逃走的赵某某。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已连续两年对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2012年6月,47家打着“维权”“反腐”等旗号进行敲诈勒索违法活动的网站被依法关闭;2013年7月,107家非法网站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关闭。
在这两次公布的非法网站名单中,多个网站名称均直接与“法”相关,其中包括“中国法制焦点网”“民主法制监督网”“中西部法制网”“中国法制权益网”“中国法制监督网”“中国法制检查网”“中国黄河法制网”“法制报道网”“中国廉政法制网”“中国行政司法监督调查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