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一个大学生丢失一张身份证,一个月之后发现,在那张丢失的身份证名下挂了16张信用卡,如果一张卡透支1万元,就是16万元。
这是为何央行一再强调银行卡、信用卡的办理要“实名制+面签”。“实名制的目的是风险可控、可追溯。”一位银行业人士介绍说,银行账户是个人和银行建立关系的入口,也是个人经济活动的基础,怎么严格要求都不过分;在国外,通过账户收费限制个人开户,再如在澳大利亚,有不同身份证件的评级,提供多个身份证件才能开一个户。在中国,银行账户不收费,据调查,最多的一个人开户1000多个。
央行3月21日晚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全国发生多起不法分子利用预授权交易进行套现的风险事件。经核实,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事件处置不力等问题。从4月1日起,包括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在内的8家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入新商户。另有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被要求自查,分别是广东嘉联和中国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高管表示,大部分老百姓不明白银行开通支付为什么要强调“面签”、为什么要用“网银盾”,而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核实客户身份方面做得很不够,其中蕴藏了多少风险外界并不知道。这些政策限制和老百姓能不能网购,其实并不冲突。
转账限额争议
由于草案广泛传播引发强烈反弹,尤其是对限额的规定。但限额是要将手机支付、第三方支付限定在小额支付的范围内,大额支付需走银行,因为银行受到严格的金融监管和承担反洗钱的义务
此次业界争议最大的一个限制条款,是草案中设定的限额管理。“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同时规定,转入支付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上述两条规定,相当于变相封死了国内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规模。
这些规定引来外界不解,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行政规定呢?
“如果说一年转账金额不超过1万元,支付不超过12万元,还不能多放钱,回头再提不出来,这是要我改变支付习惯啊。我们家大到家具、家电、小到电话费、煤气费都是拿支付宝账户缴的,已经习惯了用支付宝来付。我每个月都会从银行卡上转一大笔钱放在我的支付宝账户里。”一位支付宝账户皇冠用户对财新记者说。
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不具有货币汇兑功能,即便在国外,货币汇兑也属于特殊牌照。前述央行人士说,“支付宝已和商业银行联接跨行操作,其实属于违规操作;基于既成事实,央行的容忍度就是单笔金额1000元、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的,可以通过银行账户做。”
第三方支付从诞生之日起的定位就是小额、便民。“其中,《管理办法》对超出限额部分规定,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目的就是引导虚拟账户向小额、便民、业务风险可控的方向发展,将大额交易引至银行账户处理。”央行支付清算司的一位处长私下表示。
“但需要明白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定位于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主要为付款人和网络特约商户之间的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并不包括线下的业务。毕竟,支付账户的余额只能代表支付机构的企业信用,法律保障机制远低于商业银行,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风险,支付账户中的余额很有可能不能回兑成货币。”一位参与起草这一《管理办法》的央行内部人士表示。
他还介绍,在调研发现,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有51.1%市民有网购经历,其中女性占比60.2%;但多数市民网购消费支付仍比较谨慎,网购市民中超过六成月平均支出在500元及以下,1.2万元以下的比例占到了81%。“我们的监管思路是要能覆盖绝大多数网民的使用额度。每月1万元的限额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