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如果你仔细观察每部电影最后的投资者名单,往往会发现数量很大,一般都会出现七八家投资公司,一个影片的启动资金本来就不是人们以为的总投资金额,并且靠七八家公司分摊投资,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数量那么大。我给你举个例子,我现在在做一个小成本影片,启动资金也就几百万,还是由福建十几家企业参与投资,那么每家就拿几十万出来玩。如果是几千万,分摊一下也就每家几百万。”
在启动资金分摊给七八家投资公司的背景下,其中一家公司往往会是项目牵头的人,“那么比如娱乐宝吸纳的资金后期加磅项目,这个钱就肯定到了项目牵头方手里。再加上项目本身植入广告收益一般也会在牵头方手里,这样基本上已经保证牵头方上映之前资金回笼了。这是我们通常说的最高明的投资者,往往在项目正式上映前,提前确保了自己不会亏本。”瞿晓指出。
不透明,还是不透明?
所以,在试图用“互联网思维”、“粉丝经济学”颠覆现有的影视投资模式之前,娱乐宝带着广大网民“小而美”的资金,如何应对现有影视市场“游戏规则”,甚至如何面对影视市场本身缺乏基本规范的局面,才是最关键之处。
例如导演陆川,就曾经在2012年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揭露”过一部影片制作过程中的混乱规则。
“我拍到第三部戏都不知道副导演可以克扣群众演员的钱,制片主任会克扣盒饭,外联制片会从场地上捞钱……管伙食的,开始什么都没有,管着管着,家里买车了,换表了,换手机了,什么都有了。一部戏成就了好多人……《南京!南京!》搭景招标1000万元。后来我才知道应标的人全是制片主任家的亲戚,打着建工的名头,其实是三无企业。我在一笔款打给私人账户的时候才发现这一点,当时很生气,直接把那个制片主任开了,但我犯了一个很低级的管理错误,你知道现在反腐败都是这种想法:要把贪官留在位上,因为新来的更贪。这个吃饱了,你换一个,他照样重来一次。”
如此种种潜规则之外,影视行内各种动机的“资金”也在市场年内搅局。一个最明显、却也最说明问题的观点称,正是黑社会的资本介入和洗钱运作才促成了香港电影当时的辉煌。而在大陆,就在近期,电影《英雄之战》数千万票房自产自销的新闻也引发了大量关注,并在业内引起震动,一度被指“传销”公司进入了电影市场。
据凤凰网娱乐的披露,全国超过半数的连锁或单体影院都参与到了《英雄之战》片方“买票房”行为之中。有内部人士透露,《英雄之战》的投资方“中脉道和”与影片的两个宣发团队“银润影业”和“兰团队”(Lanteam)在2月底曾开过一次内部会议,当时就确定下“自购影片首映前三天票房”的所谓“营销手段”:它会营造此片排片颇多、 上座率较高的效果,以利于此片长线的走势发展。有影院端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这次《英雄之战》的出品方挥金如土,其发行人员也展现了非常强的“渗透能力”。“他们先找院线谈,院线拒绝了还会到每个影城逐个击破。”
该片投资方“中脉道和”是《英雄之战》唯一的出品方。人民网在今年的“3·15”之前曾刊登过一篇报道,披露了大量中脉道和借直销外衣涉嫌传销的信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发起人李旭表示,拍电影是“中脉道和”在近年做的多个“形象工程”之一,而“道和影业”其实就是中脉道和的一个子公司,“他们现在动作越来越大,自然争议也就越来越多。现在中脉希望以投身文化产业来证明自己的正规性,说到底,拍电影是它的一种洗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