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通过支付宝为买家和卖家提供支付和担保服务。
它通过占股48%的菜鸟物流,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以平台方式参与配送服务。
它投资UC浏览器,利用UC移动开发商和运营商的专业优势,加强电商之外的服务,比如移动搜索。
它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向平台内的商户提供在线营销服务、交易佣金和其他在线服务费。会员费、增值服务、云计算服务费也是它的收入来源。
由于财政年度止于3月31日,2013年后三个季度,它的营业收入为65亿美元,同比增长56.6%,利润达到29亿美元。
就在提交上市申请之前,阿里快速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收购,并表示有计划继续通过战略投资或收购来扩大用户基础,加强云计算业务,补充产品和技术,达到加强生态系统的目的。最近以及计划的投资和收购集中在五大领域:移动互联网、O2O、数字媒体、品类扩充和物流服务。
移动互联网领域,对UC浏览器进行了持续数年的数轮投资后,于上个月持股比例达到了66%。2013年4月,阿里与微博达成战略合作,随着微博上个月上市,阿里行使期权将持股比例从18%提高到30%。今年阿里还收购了移动通讯应用TangoMe20%的股权。
O2O方面,阿里去年布局高德地图,占股28%,今年2月已向高德董事会提出以11.32亿美元的代价收购全部剩余股份。今年3月,阿里入股银泰商业,目前占股9.9%,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后,持股比例将达到26%。二者将合作成立子公司,共同开发购物中心、百货和超市的O2O市场。
阿里在数字媒体领域的投资可谓麻利,在过去的两个月,60%入股文化中国,16.5%入股优酷土豆,与华数传媒达成战略合作。
上月,阿里收购中信21世纪38%股权,触角伸向医疗保健。
物流方面,除了成立菜鸟物流,阿里于3月2%入股海尔,9.9%入股海尔从事物流的全资子公司,这是为电器买家提供更好配送和安装服务的战略的一部分。
阿里的大网已经撒开,后续如何整合收购项目,打通产业链,将成为下一个问题。
VIE与合伙制:马云控制权背后的幽灵
说起VIE,既熟悉又陌生。
由于中国法律的限制,国内公司要在境外上市只能采用VIE结构,从早期的百度、新浪,到近期提交IPO申请的京东、聚美,无一例外。
以京东、聚美为例,它们都在招股书中描述了各自VIE结构的设计、合同安排,解释了采用的原因,也披露了潜在的风险。
本应是正常的事情,到了阿里巴巴这里,VIE却引起了“巨浪”。或许是阿里巴巴的体量太过庞大,也许是之前马云利用VIE转移支付宝,激起雅虎和华尔街巨大反弹的事件太过刻骨铭心。VIE这个始终默默站在境外上市互联网公司背后的幽灵被尖锐地指认了出来。
VIE,可变利益实体。在VIE结构下,境外上市公司需要有中国公司和境外公司两个实体。国内的实体公司(VIE)持有在中国经营业务的许可证和授权证,境外的实体公司则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股票可以出售给海外投资者。而国内公司由境外公司的高管控制,并基于与境外公司所签署的合同,向后者支付相关服务费。
阿里巴巴的境外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成立了离岸控股公司,即此次上市的阿里巴巴。由离岸控股公司在国内成立外商独资子公司,国内公司持有ICP牌照,经营互联网和其他业务。阿里巴巴国内公司由马云和谢世煌(阿里巴巴创始人)控股。
公司控制权可以来自合同安排,即使相关方不持有实体的股权,也能够对实体实施控制,承担实体预期风险,享受实体预期收益。这一相关方即主要受益人。